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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 见习期 就业见习制度 实习的区别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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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怪 发表于 2020-5-31 23:22:5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       试用期:劳动法、劳动合同法规定,用人单位第一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可以与员工约定试用期,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解除较转正后简单,但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,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,受劳动法、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调节。

       实习期:在读的学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属于实习,实习期内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,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务合同,受合同法调节。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适用。

       见习:见习是一个很特殊的概念,没有记错的话首先出现在上海,2009年在全国推广。要点如下:
1、政府以补贴工资的方式,鼓励企业设立见习基地,收纳离校未就业的学生到企业见习。见习本身是受政府监督的。不是随便一个什么单位说自己开始招见习者就可以招的,必须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设立见习基地。
2、见习期一般为半年,最长不超过一年。
3、见习期内企业无需为见习者缴纳社保,仅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4、见习关系我个人认为基本属于比较特殊的劳务关系,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适用。
转载知乎   
  1. https://www.zhihu.com/answer/539755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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